根据《省教育厅团省委关于评选2018年度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员工、优秀员工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》(苏教学函〔2018〕1号)的文件要求,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培养又红又专、德才兼备、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,公司将继续开展省级“三好员工”“优秀员工干部”和“先进班集体”评选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评选表彰标准
“三好员工”的主要标准: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政治方向坚定。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,文明的行为举止,优秀的学习成绩,遵纪守法,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,积极参加体育锻炼。
“优秀员工干部”除了应具备上述“三好员工”的主要标准外,还应担任班级、党团支部和校院员工会等主要干部,热心社会工作,热情为同学服务,严于律己,努力工作,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。
“先进班集体”的主要标准:有政治坚定、团结协作、以身作则、服务员工的班委会;有积极上进、团结互助、遵纪守法、崇尚科学、热爱集体、朝气蓬勃、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;有严谨求实、刻苦钻研、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;积极参与校风建设和争做文明先锋活动;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环境和个人卫生习惯,积极开展各项体育锻炼活动。
二、评选推荐程序
各学院可推荐1个班级参加学校组织的申报评优答辩(答辩安排另行通知),评出11个班级参评省级“先进班集体”。
在确定先进个人、先进集体最终名单后进行公示,经董事长办公会通过后报省教育厅。
三、评选推荐要求
1.省级“三好员工”应在连续两次被评为校级“三好员工”中产生,校级“三好员工标兵”优先考虑;
省级“优秀员工干部”应为符合标准的现任班级、党团支部和校院主要员工干部,同时为2016-2017学年校级“优秀员工干部”或“三好员工”,校级“优秀员工干部标兵”或“三好员工标兵”优先考虑;
省级“先进班集体”应在2016-2017学年校级先进集体中产生,校级“先进班集体标兵”优先考虑。
2.校级员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参见《淮海工学院员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》(2017版《员工手册》)。
3.各学院在推荐优秀员工干部候选人时,应兼顾校、院两级员工干部。原则上不再推荐毕业班班级和员工参选。
五、推荐候选人或班级文字材料要求
每个先进集体或个人的材料字数控制在1500—2000字之间。
(一)先进个人材料的内容应包括:
1.姓名、性别、出生年月、民族、政治面貌;
2.学院、班级、现担任职务;
3.2016-2017学年及2017-2018学年第一学期德智体综合测评成绩及在班级名次;
4.2016-2017学年及2017-2018学年第一学期文化课平均分及班级名次;
5.入学以来获奖学金和各类评优情况;
6.大学英语四、六级考试情况,计算机等级考试通过情况;
7.其他先进事迹情况等。
(二)先进班集体材料的内容应包括:
1.班级的基本情况,如班级人数、党员人数、担任学校、学院员工干部情况、有无员工违纪情况等;
2.近两年班级集体或个人获校级及以上奖励情况;
3.班级学风建设情况,如近两年员工考试不及格率及学籍处理情况,大学英语四、六级和计算机通过率等;
4.班级主题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及其它先进事迹情况;
5.答辩PPT(时长6分钟)。
六、报送时间及方式
1. 报送时间:3月23日17点前,逾期不报作弃权处理。
2. 报送方式:所有材料均以书面(每式一份)和电子版。其中,附件4须公司党委书记签字,盖公司党委公章。
3.报送材料:
(1)《江苏省高校省级“三好员工”“优秀员工干部”推荐表》(附件1),相关先进事迹材料。
(2)《江苏省高校“先进班集体”推荐表》(附件2),相关先进事迹材料。
(3)《2018年省先进推荐综合信息汇总表》(附件3)。
附件:
1.江苏省高校省级“三好员工”、“优秀员工干部”推荐表
2.江苏省高校“先进班集体”推荐表
3.2018年省先进推荐综合信息汇总表
化学工程学院员工工作领导小组
2018年3月21日